大队工作职责范围
(一)履行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的行政处罚权。
(二)履行辖区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,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的权力。
(三)履行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。
(四)履行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。
(五)履行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。
(六)履行辖区内市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。
(七)履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省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(八)履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的行政处罚权。